全体2025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南发字〔2024〕1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身心健康,严于律已、品格高尚;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含参军入伍奖学金、中西部基层奖励金)、南开大学年度人物4项奖励中的1项的学生。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注:其他详细评选要求请参照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学校官方平台进行事迹宣传。
三、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1.请于4月21日18:00前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并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t3sHqmC.aspx#。
2.请于4月21日18:00前将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个人事迹介绍(第三人称,200字左右,正文后另起一行写清生源高中,包括省份及高中全称,毕业去向,如所就业公司名、深造所赴学校及学位名,word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xinqi@nankai.edu.cn,邮件以“本科毕业生评优报名+姓名。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此项工作将在毕业论文结果出来之后进行)
南发字〔2024〕105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